海关总署公告:关于优化原产地证书申领流程的通知

2024-03-18 作者:政策研究部 李主任 阅读量:2358
海关政策

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,进一步简化原产地证书的申领流程,提高办理效率。

取消企业备案前置要求

自2023年11月1日起,海关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。企业首次申领原产地证书时,仅需通过以下入口维护基本信息:

申报入口

  1. “互联网+海关”平台:选择“税费业务—原产地管理—原产地证书签发”模块。
  2. 中国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:选择“业务应用—口岸执法申报—原产地证—海关原产地证书”模块。

信息维护

  1. 已备案企业:系统自动反填信息,可修改完善。
  2. 未备案企业:自行填写企业英文名称、所属机关、申领模式等必要信息,提交后同步至海关系统。

推行全程电子化与自助打印

  1. 电子化申报:企业在线填报证书信息并提交申请,支持多种证书类型(如一般原产地证、RCEP证书等)。
  2. 自助打印范围扩大:自2024年9月1日起,新增输马来西亚、越南的RCEP和东盟协定原产地证书为自助打印证书。支持自助打印的证书可直接通过彩色打印机在A4纸上打印,效力等同传统套打证书。
  3. 印章与签名授权:企业需通过“单一窗口”上传电子印章及申报员签名,完成授权后方可自助打印。

智能审核与快速签发

  1. 智能审核模式:采用“智能审核+自助打印”模式,审核时间缩短至分钟级,实现“随报、随审、随签”。
  2. 原产地预先核实:企业可提前在“原产地预先核实”模块提交货物原材料、加工工序等信息,预审通过后加快后续签证效率。

注意事项

  1. 企业信息准确性:英文名称需与贸易文件一致,避免因名称错误引发纠纷或处罚。
  2. 申领模式选择:根据业务需求选择“自理申领”“代理申领”等模式,代理需提前维护委托关系。
  3. 证书有效期:自助打印证书长期有效,但需确保印章签名清晰可识别。

总之,上述优化措施旨在降低企业申领成本,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。企业可通过电子化手段减少现场办理环节,同时依托智能审核加快通关效率,进一步融入全球产业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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