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上级通知,自2018年1月1日起,广州检验检疫局开始受理对格鲁吉亚签发“中国—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”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申报时,要确保选择进口国为格鲁吉亚。如没有这个国别选项的,需尽快与企业输入端软件公司联系,以保证顺利申请。
二、中—格自贸协定对大部分产品采用“百分比增值标准”衡量含非原产成分的产品,规定“非原产材料价值(含区域成分价值)不低于产品出厂价的40%”(见附件1)。
三、对特定产品制定于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(见附件2)。对列入对“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”的产品,则需要满足特殊的原产地标准。
四、对证书“原产地标准”的填写,是原产地证书的核心部分。证书背面有详细规定(见附件3),请认真学习和填写。
五、申请证书的商品应该是2018年1月1日及之后出口的(以提单的出运日期为准),此日期之前出运的货物不予补发证书。
再次重申,原产地证书是一种企业申报与签证部门证明的联合证书。企业申报时,要认证负责地填写各项内容(包括申请书、发票和证书),保证所有内容真实准确。一旦发现不如实申报的,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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